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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疹-临床表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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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疹-临床表现

  药疹可在临床上模拟任何种皮肤病,现将急诊中能见到者,分型叙述于后。

  (一)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红斑型药疹:亦称发疹型药疹。较常见,属轻型药疹,可能由第ⅳ型变态反应所引起。

  1.引发药物:多为解热止痛药,巴比妥,青霉素,链霉素,磺胺等。

  2.临床表现:突然发疹,常同时伴有轻或中度发热,中或重度瘙痒。麻疹样红斑型药疹皮肤损害与麻疹酷似,为散在或密集的红色帽针头样后疹,以躯干为多,可泛发全身。猩红热样型药疹的损害与猩红热相似。初起为细小红斑,从面、颈、上肢、躯干顺序向下发展,于2~3天可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。面部四肢可出现肿胀,以皱褶处及四肢屈侧为明显。

  3.鉴别诊断:应与麻疹、猩红热相鉴别。可依据药疹的发热与发疹间无传染病性规律,无扁桃体化脓性炎症、杨莓舌、卡他症状及全身严重性中毒症状几点而与之鉴别。

  (二)固定性红斑型药疹或称固定性药疹,属轻型药疹,较常见。

  1.引发药物:常为磺胺类,解热止痛类,催眠镇静类,四环素,酚酞等。

  2.临床表现:起病急,皮损为孤立性或数个境界清楚的圆或椭圆形水肿性红斑,一般不对称,1~4cm直径大小,重者红斑上可出现大疱。有痒感而一般无全身性症状。皮损可发生在皮肤任何部位。位于唇、口周、龟头、肛门等皮肤粘膜交界部位者,常易出现糜烂或继发感染而引起疼痛,此时,患者常来急诊。皮损历1周不退,留有灰黑色色素沉着斑,经久不退。再服该药时,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在原处发痒,继而出现同样损害并向周围扩大,致使表现为中央色素加深而边缘潮红的损害。复发时,其他部位可出现新皮损。

  (三)荨麻疹型药疹:较常见。多由第ⅰ型及第ⅲ型,偶由第ⅱ型变态反应所引起。

  1.引发药物:多为青霉素,血清制品,痢特灵,水杨酸盐,磺胺,普鲁卡因等。

  2.临床表现:与急性荨麻疹相似。也可有高热、关节痛、淋巴结肿大、血管性水肿、蛋白尿等血清病样综合征样表现,并可累及内脏,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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